社会责任

OBO 非常重视社会责任。

OBO社会责任行为准则

前言

我们OBO Bettermann集团致力于履行我们的社会责任,这是我们全球业务活动的一部分(在国际上通常称为“企业社会责任”)。本“OBO社会责任行为准则”(以下简称“CoC”)阐明了这意味着什么,特别是在工作条件、社会和环境兼容性以及透明度、信任合作和对话方面。本CoC的内容是我们OBO Bettermann共同价值观的体现,正如我们的企业宗旨所定义,特别是我们对社会市场经济的承诺。

CoC是一项自愿承诺,支持我们应对全球市场中的不同框架条件,并面对价值链中日益网络化的合作带来的挑战和社会期望。

1. 企业管理中对社会责任的基本认识

企业管理中对社会责任的共同基本认识形成了本CoC的基础。对OBO Bettermann来说,这意味着我们通过考虑企业决策和行动在经济、技术、社会和生态方面的后果,实现适当的利益平衡来承担责任。在可行范围内和行动所及之处,我们自愿为业务所在地的社会福祉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我们以普遍适用的道德价值观和原则为指导,特别是正直和诚实以及对人类尊严的尊重。

2. 适用范围

2.1 本CoC适用于我们集团在世界各地的所有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

2.2 我们承诺,在可行范围内和行动所及之处,促进我们的供应商和价值链的其他环节遵守本CoC的内容。

3. 企业管理中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

我们OBO Bettermann公司正在积极努力,以确保长期遵守和贯彻下述价值观和原则。

3.1 遵守法律

我们遵守业务所在国家/地区的适用法律和其他法规。对于制度框架薄弱的国家,我们会仔细研究本国的哪些良好企业实践应该用于支持负责任的企业管理。

3.2 诚信与组织治理

3.2.1 我们OBO Bettermann的行动以普遍适用的道德价值观和原则为指导,特别是正直、诚实、对人类尊严的尊重,在宗教、信仰、性别和种族方面保持开放和非歧视的态度。

3.2.2 根据联合国公约(200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起生效),我们反对贪污贿赂的行为,以适当的方式促进透明度、诚信交易和公司内部负责任的管理和控制。

3.2.3 OBO Bettermann追求正直和公认的商业行为及公平竞争。在竞争中,我们专注于专业行为和高质量的工作。我们OBO Bettermann与监管机构保持着合作和信任的关系,并遵守德国电气电子行业协会的规定:“我们协会工作的指南 - 根据ZVEI 中的反垄断法交易的说明”。

3.3 消费者权益

在消费者权益受到影响时,我们遵守消费者保护法规以及适当的销售、营销和信息行为。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如未成年人、严重残障人士)将会受到特别关注。

3.4 沟通

我们OBO Bettermann以开放的方式进行沟通,并就本CoC的要求及其实施与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群体进行对话沟通。所有文件和材料都是按照义务创建的,不会受到不公平的修改或毁坏,并且会妥善保存。合作伙伴的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将作为敏感信息被保密处理。

3.5 人权

根据《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1948年第217 A (111)号决议),我们致力于促进人权和尊重人权,特别是以下方面:

3.5.1 隐私

保护隐私

3.5.2 健康和安全
确保健康和工作安全,特别是保证安全和促进健康的工作环境,避免事故和伤害。

3.5.3 骚扰
保护员工不受体罚,不受身体、性、心理或言语骚扰或虐待。

3.5.4 信仰自由
保护和保证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

3.6 工作条件

我们OBO Bettermann遵守ILO(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 国际劳工组织)的以下核心劳工标准:

3.6.1 童工
禁止童工,即禁止雇用年龄小于15岁的人,前提是当地法规没有设定更高的年龄限制并且不允许有任何例外(1973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和1999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

3.6.2 强迫劳动
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1930年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和1957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05号公约)。

3.6.3 报酬
遵守有关薪酬的劳工标准,特别是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薪酬水平(1951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00号公约)。

3.6.4 员工权利
在业务所在国家/地区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尊重员工结社自由、集会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1948年国际劳工组织第87号公约和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第98号公约)。

3.6.5 禁止歧视
禁止任何歧视员工的行为(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

3.7 工作时间

我们遵守有关最长允许工作时间的劳工标准。

3.8 环境保护

我们遵守与运营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并在所有地点贯彻和执行环保意识。我们还按照《里约宣言》的原则,负责任地使用自然资源(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的27项原则,是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一项成果)。

3.9 公民承诺

我们OBO Bettermann为业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支持我们的员工开展相应的志愿活动。

4. 实施和执行

我们尽一切努力不断实施和应用本CoC中描述的原则和价值观。根据要求和在互惠合作的范围内,告知合作伙伴基本措施,从而理解如何在根本上确保这些措施的遵守。无权传播企业和商业机密、与竞争相关的信息或任何其他值得保护的信息。

现代奴隶制声明

现代奴隶制是一种犯罪,是对基本人权的侵犯。它有各种形式,如奴役、强迫和强制劳动、人口贩卖和童工,所有这些形式的共同点是一个人的自由被另一个人为了个人或商业目的而剥夺。

OBO Bettermann Holding GmbH & Co. KG(下文简称OBO)认识到,作为肩负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公司,必须对一切形式的现代奴隶制采取零容忍态度。我们承诺,在我们的商业活动中防止奴役以及人口贩卖,并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确保供应链中没有奴役或人口贩卖现象。

OBO Bettermann将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这些目标:

  • 对供应链进行彻底审查和调查
  • 对监控所有员工至少获得最低工资并享有工作权利的程序进行持续鉴定和评估
  • 促进一种可以提出异议并保护举报人的文化
  • OBO Bettermann不会在知情的情况下与任何涉及奴役或人口贩卖的公司合作或交易。
  • OBO Bettermann对奴役和人口贩卖采取零容忍态度,并希望其所有供应商都遵守这些价值观。
  • 根据要求,供应商必须能够证明其遵守声明,使OBO Bettermann满意。
  • 作为声明的一部分,OBO Bettermann保留定期进行检查的权利,并希望其供应商能够充分配合这些检查。

如果发现OBO Bettermann供应商违反声明,OBO Bettermann将立即采取行动,其中可能包括终止与相应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协议或其他合同。

管理层
D-58710 门登